妇女解放,历来是反对封建思想最为敏感的先锋话题。在旧中国,女权先不要提,纳妾也不用说,这些都不太切合实际,光是“放足”和“天乳”就够沸沸扬扬的了。因而,就连反清代表人物孙中山心中的“妇女解放”也不例外,主要归于形式,比如,首先要在生理上尊重女性——男人都是女人生出来的;另外就是反对缠足,等于反对自残。
孙中山的原配夫人也是缠足的,但主张放足并不是革命党人的发明,甚至,自古以来就有反对缠足的声音,只不过这些声音比较微弱而已,比如袁枚诗云:“三寸弓鞋自古无,观音大士赤双趺。不知裹足从何起?起自人间贱丈夫。”
天足运动
然而,从改良维新的角度看,康有为、梁启超发动“天足运动”,应该是反对缠足的真正的历史起点。康梁主张天足是出于革除陋习,而革除陋习是治理国人的愚昧,治理愚昧是为了改变贫穷的面貌,总之,在他们看来,主张放足是为了改变中国一贫二愚的现状。康有为在19世纪末《上清帝第四书》中提出的“非尽弃旧习,再立堂构,无以涤除旧弊,维新气象。”
1911年10月19日,即在辛亥起义成功后的第9天,湖北军政府即发布妇女放足的通告:
照得缠足恶习,有碍女界卫生。躯体受损尤大,关系种族匪轻。现值民国成立,理宜百度维新。男子一律剪发,女子亦宜振兴。况为国民之母,岂可玩忽因循。特此示令放足,其各毋违凛遵。
孙中山下令劝禁缠足
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,在1912年3月13日发布命令通饬全国劝禁缠足:
缠足之务,由来殆不可考,起于一二好尚之偏,终致滔滔莫易之烈,恶习流传,历千百岁,害家凶国,莫此为甚。将欲图国力之坚强,必先图国民体力之发达。至缠足一事,残毁肢体,阻阏血脉,害虽加于一人,病实施于万姓。
生理所证,岂得云诬。至因缠足之故,动作竭蹶,深居简出,教育莫施,世事罔闻,遑能独立谋生,共服事务。以上二者,特其大端,若他弊害,更仆难数。
曩者志士仁人,尝有天足会之设,开通者已见解除,固陋者犹执成见。当此除旧布新之际,此等恶俗,尤宜先事革除,以培国本。为此令仰该部,速行通饬各省,一体劝禁,其有故违禁令者,予其家属以相当之罚,切切此令。
眼泪一缸
传统的缠足方法是这样的:
用五尺长二寸宽的布条,紧紧地缠在女童的足上,把足背及4 指下屈,压至足心,被缠者痛得汗如雨下,甚至鲜血淋漓。亲自动手的往往是母亲,缠一层,还要抹一些唾沫以便防滑收紧,不管女儿如何哀哀痛哭,做母亲的毫不怜惜,说是“娇女不娇足”。
长大后双足因肌肉挤压,指甲软化,嵌入肌肉,肌骨变形成弓状,腿部不能正常发育,瘦削如棍,脚长以三寸为佳,因此称为“三寸金莲”“双弓”“弯弓”,所谓“小脚一双,眼泪一缸”。
先苦后甜?
中国人缠足的历史起源有不同说法,有“南北朝说”“隋炀帝说”和“五代南唐说”等等,缠足给中国女人带来的身心痛苦,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。然而,当缠足变成一种正统美学观念之后,缠足又变成了一件“先苦后甜”的事。
满族人本来是不缠足的,满清入主中原之后,本来也是准备革除汉人的缠足恶习,顺治元年(1644年)谕旨规定:凡以缠足女子入宫者,处以斩刑;顺治十七年(1660年)又重申:抗旨缠足者,其父或夫杖八十,放逐三千里。康熙三年再次重申禁令,
然而,缠足恶习依然屡禁不止,顽固不化,最终不仅导致康熙七年开始解禁,而且,满族妇女竟然也受到这种畸形审美观的濡染,效仿起汉族妇女来。
小脚赚钱
1936年由天津书局出版的《采菲录》荟萃前人撰写《莲吟》《韵语》《香莲艳唱》《竹枝词》等篇章,成为赞美三寸金莲的集大成者:
世俗所称“折腿腕”,最为灵妙耐人看。
第一娇娃,金莲最佳,看凤头一对堪夸。新荷脱瓣、月生芽,尖瘦帮柔绣满花。
有人对“三寸金莲”进行深入的学术研究,总结出“尖、瘦、弯、小、正、软、香”七字诀,把女人的足分为超品、上品、中品、下品、劣品等五等十八式。
在现实生活中,各地还有专门展露女性莲足的“亮脚会”,就是由裹足的女性坐在家门口向过往男人展示。据说湖北天门一打花鼓的女子,沿着俄国铁路步行到西欧卖艺,一路不仅卖纸花,还收费展示小脚给洋人观赏。
缠足罚款
其实,反对裹足的新潮在清末已经渐成风气,光绪三十年颁布《劝行放足歌》诏书中就有这样的歌词:“照得女子缠足,最为中华恶俗。”民国初年,还有主张女权的组织当街检查女性行人,脱去鞋袜检查是否缠足,并有罚款措施。
1900年,翰林出身的蔡元培刊出征婚启事,对女性提出的第一条要求就是天足。然而,反对缠足已经不仅仅是关乎女性身心健康的事情,而且成为千年陋习与女权思潮的殊死较量。报告文学《中国最后的小脚部落》记述,在偏僻落后地区,直到1949年之后,依然有妇女缠足的现象存在。
然而,即便是到了民国,喜欢小脚女人的文人雅士还是不少,最著名的就是学贯中西的辜鸿铭老先生,不仅依然留辫子,还公开赞美小脚,绝对有性格,那是怎样一种发自内心的嗜好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