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靴的流行
02-28/2026

隋唐时期,靴被定为群臣天子宴服(常服)的配套足服,并被历代沿用。在唐代,由于与西北各民族交往频繁,而北方民族也杂居内地,受其能响,一般人也喜欢胡服装束。唐《五行书》云:“天宝末,贵族及士民好为胡服胡帽。武士中也流行穿黑长靴。”特别是妇女,在家、出行、亦好穿靴。一股来说,北方的靴可能由于靿较长,所以朝廷不许穿靴入殿省。唐太宗时(629-649),马周建议缩短能物,并加靴毯,于是作为胡服的靴子,就堂皇地进入了庙堂之上。著名诗人李白笑微王候,在皇宫大股上“引足令高力土脱靴”的故事,提供了“着靴入殿省”的生动史例。锦靴,亦名解物靴。靴以彩锦制成,其质较厚,外表美观,穿着轻便,多用于妇女。北朝以后较为常见,于唐尤为盛行,明皇曾令宫人待左右者,皆着红锦靴,歌舞者也都着锦靴。唐李白有《对酒》诗:“吴姬十五细马驮,青黛画眉红锦靴。”唐张祜也有歌颂红锦靴的诗:“紫罗衫宛蹲身处,红锦靴柔踏节时。”民间除锦靴外还流行一种毛毡短靴,其鞋底、鞋帮均为羊毛或其它动物毛为线,采用手工织成,一股盖至足踝部位。男女通用。

原载:中国鞋履文化史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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